“……是。”
我也点了点头。
那般严重的事态,以至于彻底威胁到了学校的秩序,事后必须要找一个榜样杀鸡儆猴,何况从具体作为上来看,辩论社早已三番五次地触怒过学校。
如果只把个别学生当做“领头羊”来处分的话,侥幸心理会使之不足以给大部分学生震慑,而如果以社团为目标,效果可就好得多了,而且借口一点也不难找。
把一个月前的暴力事件揪出来,设法归因于辩论社的影响;又或者直接拿罢课事件开刀……效果完全一样。
一边是团委会,奉背后老师的意图,遵循校规的解释按“规章”办事,另一边是绝不认可这种表面正义的学生会。这一理所当然,并且延续九年至今的后续,夏千夏也已经跟我说过多次了。
“没办法啊——”
小英小姐长叹一口气。
“那个时候,还是高中生啊,也只能做到这种程度而已了,很可怜那时候的社长大人啊。”
“已经很了不起了。”
“如果你是指当时我们社的话,谢谢。”
“咳,是啊,居然能做到那种程度的辩论社……”
话说……等一等?
小英小姐居然是辩论社的人,这让我不由得想起了一个小细节,或者说,算是某种隐藏在这个旅馆里的小彩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