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代表“终极真理”、本原、本体、规律、原理、境界等,天下万事万物都是不断依照规律重复运行的,能够包容天下,大公无私,成为天下的表率,这样符合“大道”的社会就能够长期和谐存在。
因此,老子治理范式的根本概念就是“道治”。有研究者称,“道治”思想形成于老子对“无为而治”的表述,但正式使用“道治”概念的,则是后世学者对老子的注解。在为老子的“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作注时,河上公说“以道治也”;王弼为老子的“以正治国,以奇用兵,以无事取天下”作注时也说,“以道治国则国平,夫以道治国,崇本息末”,这是最早明确记载使用了“道治”概念的两个地方。
“德”则是人们对“道”的规律的认识和掌握,是“道”的妙用。“道者通物之名,德者得理之称”。同时,老子还认为,“德”有上下等次之分,“上德”合于“道”。上德之人,不必寻求个别局部规律,所以结果是走向整体的永恒:“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上德之人不做偏执一面之事,而且没有个人私欲功利目的;下德之人做偏于一面之事,而且怀有个人私欲功利目的。因此,“上德无为而无以为;下德为之而有以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