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一次,协律郎张文收建议“厘正太乐”。唐太宗不同意,说: “乐本缘人,人和则乐和。至如隋炀帝末年,天下丧乱,纵令改张音律,知其终不和谐。若使四海无事,百姓安乐,音律自然调和,不藉更改。”这里,以隋亡为鉴,强调“人和”是“乐和”的前提,不愧为卓越的见解。
因此,唐太宗在倡导音乐歌舞的过程中,始终保持政治家的清醒头脑,十分注意音乐歌舞要达到“人和”这个目的。例如,贞观七年正月,在玄武门宴请三品以上官员,演奏《七德舞》时,太常卿萧璃建议:要详尽地表演擒获刘武周、薛举父子、窦建德、王世充等人具体而真实的状貌。唐太宗不同意,认为今朝将相臣僚当中,不少人从前是刘、薛、窦、王的部下, “若睹其故主屈辱之状,能不伤其心乎!”萧瑀拜谢说: “此非臣思虑所及。”
的确,唐太宗比萧瑀高明,考虑问题深刻。那样真实地表演,粗看起来,似乎突出了唐太宗的“圣功”?实际上却使君臣之间蒙上一层“不和”的阴影。既然不符合“人和”的原则,不符合贞观用人政策的原则,所以遭到了拒绝。这就清楚地说明,唐太宗是很关注音乐歌舞的社会效果的。
封建礼仪,是维护封建统治秩序所必需的。六朝礼学尤盛,隋与唐初亦然。因为政治上的统一,封建专制集权国家的巩固,必然要求南北礼学趋向合流。史称: “寰区一统,(隋)文帝命太常卿牛弘集南北仪注,定《五礼》一百三十篇。”继之,隋炀帝在广陵加以修订,即《江都集礼》,它是集南北礼学之大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