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书院的经费,主要来自田租。书院的学田,无论是官方设立的还是私立的书院,主要都是由地方政府拨给的荒闲地、无主土地,其次则为私人捐献的土地。如岳麓书院的学田,弘治时由地方官李锡、吴世忠和监生李经、甘归受等人先后捐献87亩。嘉靖年间王秉良又捐献18亩,孙存捐献68亩,季本捐献102亩,林华捐献50亩,并向官府请得荒田198亩,恢复书院原有田地290亩。总计岳麓书院拥有土地2220余亩,可收地租880余石。
明代书院经费的支出,主要是为生徒、外地学者提供食宿、灯火、文具之费。如湛若水在广东大科书院所作的堂训规定:书院所拥有的捐献土地,不论每年收入租谷多少,全部储存在公仓之中,凡是贫穷的生徒及来自远方不能携带食粮的生徒,都可以支取粮食。书院的经费,还有一部分用来藏书和刻书。不少书院都建有尊经阁、御书楼等以藏书。除了藏书外,还注重刻书,影响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