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很热,烈日当头,景云没有开车也没有打车,她徒步走了十公里回到家,其实十公里并没有很远,比起二十多块钱的打车费而言。
只是她的双脚被高跟鞋磨得血肉模糊,这双鞋是两个月前林昕送她的生日礼物,她将鞋子上的血迹小心擦拭干净,她可以毫不犹豫将林昕扔进垃圾箱,却不可以把这双鞋丢掉,因为它们很贵,她还需要以此支撑景家大小姐的颜面,营造出繁华的海市蜃楼。
这世间所有的美好都是镜花水月,唯有金钱恒久远。
宋凉月记忆里的景云还停留在高中时期,她是全校的焦点,所有人羡慕的对象,她会宋凉月永远都做不出的难题,也有比宋凉月丰富一百倍的表情。现在的她还是那样机灵精明,还是那样骄傲自信,只是不快乐而已。
“林昕的婚礼你干嘛去参加,就算以为新娘是我,可我俩毕业后就没联系了,你白白送份子钱哦?”景云记忆里的宋凉月倒是没有任何变化,一样的脸盲耿直,一样的不会算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