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我记住。
[1] 其主要表现为注意集中困难、注意持续时间短暂等。
[2] 全美运动汽车竞赛的缩写。
[3] “煤气灯效应”源于悬疑电影《煤气灯下》,指用心理手段操纵某人,使其质疑自己的记忆与理智。
我把穿在脚上的鞋子弄丢的那6次
(一个不该存在的记录)
但凡你是个正常人,看到这个标题就会想,你不可能把穿在脚上的鞋弄丢。但是我已经多次身体力行地证实了这个论断是错的,所以我猜这其实是一个很常见的问题,只是大家都不敢谈论罢了。所以,我现在就要作为那名勇士,大胆地承认它曾经发生在我身上,次数还不少。
我经常丢东西,但通常都是有迹可循的,比如我找不到眼镜了,是因为它在我脸上;或者找不到我的伏特加,它已经在我肚子里了;又或是那一次我找不到手机了,我用家里的座机打给我的手机(包括我在内的任何人都不知道这部座机的电话号码,因为它的唯一用途就是找手机)。不巧的是,我关掉了手机铃声,但我能听到手机在我身旁某处嗡嗡作响,尽管声音真的很模糊。我在办公室里四处寻找,但找不到。我弯腰去听,想知道它是不是在书桌抽屉里,但听起来好像是从更低的地方传来的,于是我钻到桌子下面,声音变大了,但那里除了地毯什么也没有。我把耳朵贴在地上,试图听音辨位,就像《伴我同行》[1]里的戈迪趴在铁轨上听到有火车迎面而来一样,我的手机仿佛在冲我喊:“声音是从房子里面传来的。房子里面!”[2]因为我真的感觉震动是从地板下面传来的。我承认我是有点儿不负责任,但你是得多粗心才会把手机忘在整栋房子的底下,我既困惑又对自己有点儿小佩服。我告诉维克托,我的手机被困在房子底下了,可能我们的房子在闹鬼,因为这事只有鬼魂才干得出来。她显然把我的手机放在了地板下面,因为她想把我指引到她的尸体那里。但维克托坚持说那是不可能的,我平静地解释说:“我手机上装了宝可梦[3],我刚刚抓到了一个完美的卡比兽[4]。如果有必要,我会用一根撬棍把这些地板都给撬起来。”他并不怎么相信我,可能是因为我们好像没有撬棍,而且我的上肢力量几乎为零。但我又说:“如果我放一把小火呢?可控的那种……”一瞬间,他也趴在了地板上,瞪着我说,我的手机不可能藏在地板下面,因为我们又不是生活在恐怖电影里。后来他还是不情愿地把耳朵贴在地板上了,接着说了声“啊”,这是维克托的暗号,代表他想说:“哦,天哪,我又一次彻底搞错了,我娇嫩的南瓜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