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约翰变得有点聪明了。他找到了一家木材加工厂,该木材加工厂愿意按每张桌子成本大约100美元给他供应木材。锯开木头、绘制图纸和组装每张桌子要花费大约两周的时间。依照以前做木匠的工作量基础他进行了计算,他的时间价值为每周150美元。考虑到工具、租金和其他杂项费用,他计算每张桌子的总成本约为550美元。约翰在橱窗里浏览过类似的餐桌,发现他可以将桌子卖到575美元。这样一来,他不但能够支付自己每周150美元的劳务费,还会略有盈利。
这次,约翰成功了。
约翰的两次生意,一败一成,都是“看不见的手”在发挥作用。第一次,约翰加工的是他所想要的东西,而不是顾客想要的东西。约翰的要价过高,并非按别人愿意支付的价格定价。甚至连他妈妈也不愿意按加工秃鹫木雕的真实成本付钱给他。难道约翰的劳动就一文不值,甚至要倒贴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