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人看向被告席。
秦聿向审判席微微颔首致意,开口道:“原告于9月27日获得健康检查结果,身体状况符合取卵条件,这只是她个人健康状况符合条件,非她个人符合取卵冻卵的资格,根据国家卫健委2003年颁布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规定,‘禁止给不符合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法规和条例的夫妇和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被告为单身女性且身体健康,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条件,而被告拒绝原告的冻卵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审判长收回目光,很快道:“根据双方陈述,本案争议焦点为:1,被告拒绝为原告冻卵是否侵害原告的人格权。2,被告拒绝为原告冻卵是否应当,双方当事人围绕此焦点提供证据。”
张雅婷提供的证据不多,有自己的健康证明,以及她多次交涉后,南溪妇产医院明确拒绝为她冻卵的答复。
被告这边提交的证据也很少,主要证明医院在拒绝张雅婷的程序上不存在医疗人员的过错。
对于双方提交的证据,原被告双方都没有异议,对彼此的事实陈述也没有意见。
审判长整理了证据,看向张雅婷:“下面由原告做辩论发言。”
话音落下,法庭里越发安静,气氛却渐渐紧张起来。
所有人不约而同看向原告席,重头戏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