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原文为拉丁文。
十四 警察给律师两个“拳头”
马吕斯来到蓬图瓦街14号,上了二楼,请求见派出所所长。
“所长先生不在,”一个办事员回答,“有位探长代替他工作。您要跟探长谈谈吗?有急事吗?”
“有急事。”马吕斯说道。
于是,办事员将他带进所长办公室。一道铁栅里面,有个身材高大的人靠炉子站着,他身穿三叠领的大外套,双手提着外套的下摆。那人方脸盘,嘴唇薄而坚毅,花白颊髯浓密而凶悍,那目光能搜遍人的衣兜,可以说,那目光只能搜索,不能洞彻。
那人凶恶可怕的样子,并不怎么逊于容德雷特。有时见到恶狗,几乎跟遇见狼一样,叫人心惊胆战。
“您有什么事?”他对马吕斯说,连句先生也不称。
“所长先生吗?”
“他不在,我替他办公。”
“我要谈一件很机密的事。”
“那就谈吧。”
“非常紧急。”
“那就快点谈。”
这人又冷静又生硬,叫人见了又害怕又放心。他能让人产生畏惧和信赖。马吕斯向他叙述了这个意外事件,说有个男子,他只见过面而不相识,当晚要遭毒手,而他本人,马吕斯·彭迈西,身为律师,就住在那魔窟的隔壁,隔墙听到了全部阴谋。设置陷阱的主谋,是个叫容德雷特的家伙,他有同谋,大概是城关的盗贼,其中有个叫邦灼的,外号春生儿,又叫比格纳伊。容德雷特的女儿在外面放风。根本无法通知那个生命受到威胁的人,因为连他的姓名都不知道。总之,这起图财害命的案犯要在当晚六点钟下手,那济贫院大道最僻静的地点,在50—52号那栋房子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