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许多政治哲学家都声称他们正在提供对普遍的美国价值观最可靠的解释这一现象,我们可能很自然地得出这样的结论:除了其中一种主张是对的,其他的都是胡说八道。然而,我却以为所有的结论无一例外都是错误的。因为他们所争论的事情纯属子虚乌有。不存在一套潜藏着的价值观等待他们去发现。也许人们会发现,与美国相比,一些社会在文化上的多样性要少些;而另一些社会则肯定差异分化更为复杂。但有两件事是确定的:一是没有一个当代社会是真正同质的;二是那些声称源自某一社会共同的价值观的结论总是带有强烈倾向性的。如果不是这样,下列情况就不得不被看成是一种巨大的巧合:一个政治哲学家声称他已察觉到的共享价值总是恰好和他一贯所支持的结论相一致。
人们有理由问:为什么这些政治哲学家热衷于这些荒唐可笑的伎俩?毕竟,他们可以轻易地避免这样做,只需承认(这无论如何是显而易见的)他们从其社会可利用的共同而丰富的理念中提取这些想法,它们相互支持并能导向他们希望提出的那些结论。我推测,他们之所以不愿意这么做是因为他们意识到他们将不得不回答这一问题:“为什么是这个选择而不是另一个不同的选择导致不同结论?”设法回答这个问题将不可避免地导致这样一种尝试,即表明存在着作为思考起点的所谓正确理念。但是,要弄明白它是如何可能又难免引起普遍主义的嫌疑。因为任何试图解释为什么你始于此而非彼——一旦你抛弃从你的社会的共享性预设前提出发的想法——必定会迫使你对何为好出发点做出一般性陈述。因此,一种正义理论不可能仅仅是一个特定社会需要的正义理论,而且必须是所有社会的正义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