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社会中,令大才大智人士恼怒的是“权利平等”,因为这些权利直接导致人人都可以自命不凡,那是大家都喜爱的。而在自然的情况中,才智上的差别就意味着所拥有的社会权利应该有相对的不同。
理想的社会承认任何类别的要求,可就是不重视才智,把才智视为违禁品。人们对于各式各样的愚蠢、乖戾和鲁钝,都表现出无限的耐心;具有才华得要获得他人的赞同,否则需要完全深藏起来。智慧上的优越自然就会冒犯别人。
所谓理想的社会,最糟糕的不仅是给我们带来无法赞美或喜爱的同伴,而且还不让我们保持天性和本色。为了做到和谐,它强迫我们蜷缩,甚至是完全变形。
虚假的卓越
富有智慧的谈话,不管是严肃的还是幽默的,只适合智慧型的社会,对于普通人,则是彻底地对牛弹琴。要使他们高兴,就一定得大众化。这就要求我们做严峻的自抑。为了像别人一样,我们得丢弃四分之三的智力。当然,享有友伴,能够弥补我们在这方面的损失,但是,愈有价值的人愈会发现所得支付不了所失。收支两抵是负债,因为跟我们打交道的人,一般都是破产的,也就是说,跟他们交往所得,无法补偿与他们交往所带来的烦闷、不安和龃龉,或是我们必然要做出自我抑制。因此,在大多数的社会中,愿意独善其身的人都会获得实质性的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