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葡萄的第二个儿子约翰·皮罗多当了民兵,在大革命初期打了几仗,很快就升到上尉。德莱皮阿一役[14],麦唐那招募敢死队攻打一座炮台,上尉带着部队冲上去,打死了。皮罗多一家的命运就是这样到处受人压制,或者受时势播弄。
最小的孩子便是这出戏[15]的主角。赛查在十四岁上识得字,能写能算,带着一个金路易离开本乡,步行到巴黎去找出路。都尔的一家药店老板介绍他进拉贡的花粉铺,做个打杂的小厮。那时他的全部家当不过是一双底上有铁钉的皮鞋,一条扎脚裤,几双蓝袜子,一件花背心,一件乡下人穿的上衣,三件厚厚实实的粗布衬衫和他上路用的棍子。头发虽则剪得像唱诗班里的孩子,可是身体结实,到底是都兰地区的人。他有时像他同乡人一样懒散,但成家立业的愿望把这一点给补救了。他既不聪明,也没受过什么教育,却是天性正直,一丝不苟,像他的母亲。照都兰的俗语说,他母亲是个有钱难买好心肠的女人。赛查吃了东家的,每月拿六法郎工钱,睡在阁楼上,靠近厨娘的卧室搭一张破床。伙计们指点他打包,送货,扫街,扫栈房,一边教他干活,一边拿他打哈哈。按照小商店的习惯,师兄传授本领,说笑打趣也是一个重要项目。拉贡先生和拉贡太太跟他说起话来好像他是条狗。他在街上跑了一天,夜晚两只脚痛得要命,肩膀像断下来似的;可是没有一个人理会学徒的苦处。在所有的京城里,只顾自己不顾别人是天经地义;赛查尝到这种冷酷的滋味,觉得巴黎的生活苦极了。他晚上一边哭一边想着都兰。那边的乡下人做起活来才悠闲呢:泥水匠慢吞吞的砌着墙,很聪明的把劳动和懒散联在一起。但他还来不及想到逃跑就睡着了,因为第二天早上还得出差,他又生来像看家的狗一样尽职。他偶尔嘀咕几句,领班伙计就嘻嘻哈哈的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