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低低吹了声口哨。“老天。”他嘟囔着。
“把我送回荷兰佬儿酒馆吧?”
他好像没听见似的。似乎陷入了沉思。“我听说约翰·布朗就在这一带活动。他可不是一般人。你应该谢谢老天爷,孩子。你见过他?”
“见过他?你说我干吗要穿得跟娘们儿似的。他……”
“妈的!要是能让约翰·布朗老头儿的帮忙送我到自由州去,天啊,穿十年裙子我也愿意。我愿意从里到外装成女人,直到我装不动为止。我愿意一辈子当个娘们儿。任何东西都比锁链强。你最好回到他那里去。”
“他是杀人犯!”
“荷兰佬儿就不是?他现在正追杀布朗呢。拉起整整一支部队四处找他。方圆一百六十公里之内,每一个穿红衬衫的都在找他。你现在可不能回荷兰佬儿酒馆。”
“为什么不能?”
“荷兰佬儿可不是傻瓜。一有机会,他就要把你卖到南边儿去,无论什么样的黑人,只要他尝过自由的滋味,白人都不会留在手里。像你这种黑白混血的小子在新奥尔良一定能卖个高价。”
“荷兰佬儿不会看着我被卖掉。”
“你想赌一把吗?”
我不敢说了。那荷兰佬儿算不上仗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