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上章说过:社会继替是发生在退伍和入社的交代上,社会分子的退伍和入社与生理的死亡和成熟可以不同,虽则生理上的变化确是决定退伍和入社的一个重要条件。个人的衰老病死使他不能担任所占职位的事务,于是他不能不退伍了。一个生理尚未成熟的孩子,有不少社会事务是无力担任的,于是他不能经营独立和负责的生活。但是一个没有死,甚至没有老的人,在社会的规律下,也可以交出他在社会上所有的职位的一部或全部。一个生理业已成熟的青年也可以被摈于社会分工体系之外,继续他的附属身份。因之退伍和入社会的实际年龄,并不是单独由生理来规定的,而是由社会来规定的。各个社会可以因不同情形,作不同的规定,同一社会在不同时期也可以有不同的规定。因之,继替过程在世代架格上所配搭起来的交代方式并不限于一代接一代的样子了。
让我们先看看比较简单社会中的情形。不妨以我们的农村为例:在农作活动中,个人入社和退休的年龄大体上是根据生理状态。一个生理成熟的青年,在16岁左右,他在农村社会中已具有结实的身体,足够的知识,可以有资格从事独立的工作了。三四十岁的壮年是农作的主要干才,一直要到他们的肌肉因年老而衰弱时,他们才不能担任农业中以体力为主的职务。普通讲来,大约是在60岁左右。我们若以16岁作入社年岁,以60岁作退伍年龄,大体上可以代表农业社会的一般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