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及时间,我们对时间绵延或流逝的感觉,相比钟表的阐释更是路人皆知的不靠谱。时间,在我们无聊或痛苦时过得缓慢,在我们充盈愉悦时过得迅速,在我们睡眠时则仿若不存在。因此,就时间由某种绵延所构成而言,有必要像对待空间一样把时间也区分公共时间和个人化时间。但就时间包含着一种先后次序而言,无须对时间做这样的区分;我们所知的事件时间次序,与它们实际具有的时间次序是相同的。无论如何,我们没有理由假设这两种次序是不同的。空间通常也是如此:如果一个军团沿路前行,这支军团的形状从不同的角度看是不同的,但从所有角度看,军团中的人排列的次序是相同的。我们由此认为,在物理空间中这个次序是真确的,同时只有在需要保持这种次序时,我们才会假定形状和物理空间是对应的。
说到事件似乎具有的时间次序与它们实在具有的时间次序是相同的,我们有必要防范一种可能的误解。我们绝不能认为,不同物理客体的各种不同状态与构成,与对这些客体产生知觉的那些感觉材料具有相同的时间次序。如果把雷声和闪电视为物理客体,那么它们是同时的;这就是说,在空气扰动开始之处,即闪电所在之处,闪电与空气扰动同时发生。但我们所宣称的“听到雷声”这一感觉材料,却要等到空气扰动传到我们所在之地才能发生。同样,太阳光抵达我们大约需要八分钟,因此我们所看到的太阳其实是八分钟之前的太阳。如此而言,我们的感觉材料为物理太阳提供了证据,但它们提供的是关于八分钟之前的物理太阳的证据;假如物理太阳在最近的八分钟之内消失了,我们所称的“看见太阳”这一感觉材料也不会有什么不同。这就为我们必须区分感觉材料和物理客体,提供了一个新的例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