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阶级改良派全力拥护清政府的预备立宪,他们在江苏、浙江、湖南、湖北、广东等地筹备立宪机构,并向清政府请愿要求早日召开国会;流亡海外的康有为、梁启超等也声嘶力竭地摇旗呐喊,请求立宪,因此,历史上又称他们是“立宪派”。这时,全国人民的反抗斗争和革命党人的武装起义更加发展了。清政府被迫在1908年8月又颁布了一个《钦定宪法大纲》,并宣布预备立宪期为九年。这个既是“钦定”又是“宪法”的非驴非马的“大纲”,一共有二十三条,其中十四条规定皇帝享有至高无上的权力,人民实际上得不到任何真正的权利。
“立宪派”为了取得政治地位,在1910年2月到10月,由各省派代表到北京连续三次请求清政府开国会、组内阁。他们向封建朝廷叩头请愿,痛哭流涕,却得不到清政府的半点怜悯。只是在国内革命形势更加发展的压力下,清政府才在1911年5月成立了一个内阁,因为主要阁员都是皇族,人们管它叫“皇族内阁”。不久,辛亥革命爆发,这场丑剧才没有继续演下去。